现将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科协〔2023〕5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具体要求,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相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按《通知》要求和我校《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党办字〔2016〕23号,详见校园网“公文管理——党办字”)中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推荐候选人,并以推荐函的形式报送科研处。
2.根据河北省科协和秦皇岛市科协通知要求(附件2),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各单位(部门)推荐候选人数不多于1名,候选人需认真填写《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河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附件材料。
3.请将推荐函盖章扫描件、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和附件材料于2023年10月6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芦国嫣,联系电话:8090897,邮箱:lgy3985@hevt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