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河北省专利奖的通知》(冀专奖办〔2024〕1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二届河北省专利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各奖项中占比不低于80%。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政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评;
(二)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三)申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已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四)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转自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