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带头人:
根据学院《11.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13关于制订实践类课程标准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各教学部已经将修订后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初稿提交。
请各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具体情况安排审核本专业培养方案所列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
为保证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工作快捷、有效完成,在电子版定稿提交需规范以下事项流程:
1、专业带头人对本专业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订、审核、排版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
2、各专业要列明每门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制订的“执笔人、审核人、排版人”汇总表,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印刷之前由每门课程的“执笔人、审核人、排版人、专业带头人”四方签字,确保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订少出纰漏。
3、印刷之前,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安排专人抽查审核,对出现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记录在案。
4、对反复出现问题,甚至影响按时印刷的相关责任人,由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学校转嫁给学院的印刷费用。
审核需注意的问题:
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格式审核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的文件格式、文件名称见《11.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13关于制订实践类课程标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的附件。
注意:
学校《关于印制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中要求:
课程教学大纲文档电子版命名为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各专业合订的课程教学大纲需要有“前言”部分的内容。“前言”单独建议一个word文档,要求文件名命名为:“某专业教学大纲前言”。
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字体为五号字。
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内容审核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的文件内容见《11.关于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13关于制订实践类课程标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的附件。
注意:
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汇总文件是否与培养方案所列课程一致。(部分课程教学部人员修订)
内容中与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详细内容是否一致。
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需在2017年12月1日前审核完成,专业带头人需将本专业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汇总表(附件1)及电子版按学校规定的要求格式打包发送到学院审核评估专用邮箱。专用邮箱:jdpgzy@126.com,联系电话:15032352910。
附件: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写、审核汇总表
此项工作教学大纲部分由马玉泉副院长负责督促检查、课程标准部分由包长春副院长负责督促检查。
2017年11月6日